工作地点:
北京市
工作职责:
1.加强对公司各机构洗钱风险管理人员的管理及考核,督导洗钱风险管理人员提高履职有效性、积极性;
2.根据监管要求及内部管理需要优化公司反洗钱制度体系,督促相关机构及时更新本机构洗钱风险内外部制度汇编,并监督制度执行情况;
3.组织召开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优化会议机制及流程,压实各机构洗钱风险管理人员职责,加强对各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4.协调、指导公司各机构开展洗钱风险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名单监控、客户尽职调查、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宣传与培训、洗钱风险评估、反洗钱检查等),协助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当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反洗钱相关工作报告,贯彻“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理念,健全洗钱风险管理体系;
5.协助开展反洗钱系统功能的优化完善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完善业务系统相应功能,实现与反洗钱系统的有效对接;
6.协调、指导公司相关机构开展异常交易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度建设、流程审批、流程时效性督办、证券组和账户组设置及维护、预警指标的设置与完善等),同时,根据外部要求及内部需要完善异常交易管理相关制度、流程;
7.积极参与部门内部制度和机制建设与执行,参与、开展部门内部培训,参与合规文化与企业文化宣传、监管动态追踪、外部学习资料收集、部门信息报送等各项内部管理与协同工作;
8.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法律、金融等相关专业;具备三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有关领域的工作经历,熟悉证券业、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与履行反洗钱管理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证券从业经验或反洗钱工作经验者优先;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通过法律职业资格及证券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