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
北京市
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机构经纪业务的整体管理,整合公司现有资源,搭建实用的机构经纪服务体系,深化客户生态圈建设,提升机构经纪业务收入,加强自身业务优势;
2.负责组织、推动相关业务条线的协同业务开展,充分调动公司内部资源,为同业机构、企业客户等机构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综合金融服务;
3.负责机构业务人员队伍建设,包括业务及人员管理制度搭建、人员引入、培训指导、日常管理与监督考核,打造一支专业、有战斗力的团队;
4.赋能分支机构的机构业务发展,提供专业指导与支持,带领分支机构拓展机构业务市场,扩大业务覆盖范围;
5.党风廉政与意识形态:针对党员干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领导、检查、督促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要求;针对非党员干部,支持配合部门所在党组织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自身作风建设;
6.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党委决策部署和集团党委及公司党委决定;
2.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持续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
3.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二)岗位任职资格
1.硕士及以上学历,金融、财会、法律相关专业;
2.具有5年及以上机构业务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团队管理经验,具备扎实的机构客户金融服务能力及敏锐的行业分析判断能力;
3.具备优秀的团队领导、组织协调及人才培养能力,能够有效激发团队积极性与创造力,带领团队达成业务目标;
4.具有强烈的责任心、敬业精神及抗压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文字撰写能力及合规意识,无不良从业记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部门规定的资格要求,具备证券从业、基金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