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
北京市
工作职责:
1.参与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债权业务相关管理制度、指引和具体标准的拟订或修订;
2.参与投资银行业务部门拟承接债券、资产证券化项目的立项评审,并持续跟踪项目进展;
3.参与债券、资产证券化申报项目申请材料的质控审核及必要的现场核查,对待申报和在审项目进行持续跟踪,对项目反馈意见回复、会后事项核查报告、补充披露等材料和文件进行审核;
4.对债券、资产证券化存续期的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并对拟以公司名义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质控审核;
5.参与债券、资产证券化项目拟归档的业务工作底稿的质控审核工作;
6.参与投资银行业务的专题研究及业务探讨;
7.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经济、金融、法律、会计等相关专业;具备不少于3年在券商、律所、会所、评估机构等从事证券发行承销、固定收益、资产证券化等投资银行业务相关工作经历;具备较高的投资银行专业能力,熟悉投资银行业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具有注册会计师、律师等资格者优先,有质控审核工作经验的优先;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与其他部门有效地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执行力强,能适应高强度和工作压力;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